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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先保障 提高補貼 適當減免 保障性住房等政策向三孩家庭傾斜
點擊數: 來源:浙江在線 發布時間:2022/06/28

6月27日,《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支持推進“浙有善育”工作的若干意見》(下稱《意見》)正式發布,從住房保障、住房產品供給、公積金支持、老舊小區改造和未來社區建設五個方面,對三孩家庭進行傾斜。

《意見》強化住房保障,在公租房、保障性租賃住房、共有產權房等三類保障性住房的租購方面,予以優先保障、提高補貼、適當減免。如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三孩家庭,選擇實物配租的,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房,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標準核定租金;選擇租賃補貼的,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比照低收入家庭標準發放租賃補貼;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,對三孩家庭按市場租金水平的85%確定租金;三孩家庭可在同等條件下,優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。

在公積金支持方面,對三孩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當期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%確定。

值得關注的是,《意見》提出,住房限購城市可根據實際適時調整優化限購政策。該意見將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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