舟電大政[2014]16號
舟山廣播電視大學(舟山蓉浦學院)
關于調整開放教育收費標準的通知
開放教育處、各縣(區)電大:
根據《浙江廣播電視大學轉發< 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浙江廣播電視大學開放教育收費標準的復函>的通知》(浙電大發【2014】27號)文件精神,結合我市經濟發展狀況和學生的實際經濟承受能力,經學校研究決定:確定我市統一的學費標準為,按省物價局、財政廳核準的每學分120元的學費基準價下浮10%,即每學分108元。該收費標準從2015年春季招生開始執行。
附件:1、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浙江廣播電視大學開放教育收費標準的復函
附件:2、《浙江廣播電視大學轉發< 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浙江廣播電視大學開放教育收費標準的復函>的通知》
舟山廣播電視大學(舟山蓉浦學院)
2014年11月13日
舟山廣播電視大學(舟山蓉浦學院)辦公室 2014年11月13日印發 |